关于开展2011年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价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1-11-08作者:文章来源:九游app官网·中国官方网站浏览:1200

各教学单位:
  学校于2010年开展了教师课堂授课评价工作,通过扩大奖励范围,增加奖励额度,调动了任课教师的教学积极性,有效推动了学校教学工作的发展。在此基础上,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,全面、客观、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,学校现开展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价报名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评价工作的基本原则
  以“学生评教为基础,二级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部门评价为主体,专家评价为监督和保障”为基本原则。
  二、评价工作的范围
  1、“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价”面向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理论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。
  2、参评的任课教师全年至少完整讲授一门课程,且所承担的理论课程教学学时须大于或等于32学时(本科教学)和16学时(研究生教学)。
  三、评价工作的内容和程序
  1、评价工作以教师课堂教学效果为主要评价指标,同时兼顾教师教学过程中的教学建设、教学组织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态度等其它方面工作。以学生评教、二级教学单位评价、教学管理部门评价和专家评价为主要评价方式。
  2、采取个人申报、院系推荐、专家推荐和教学管理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办法,申报推荐拟参评本科优秀主讲教师一、二等奖和研究生优秀授课教师一等奖的教师,学校在评价过程中将对这些教师予以重点关注。
  32011年末产生各部分评价数据,按照指标权重计算后,确定获奖教师初步评价结果,经充分沟通会商后,报校长办公会议确定最终获奖结果。
  四、申报推荐工作相关要求
  1、申报推荐可以教师个人申报,也可以单位推荐,采取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想结合的方式进行。学校将在评价过程中对这些教师予以重点关注。
  2、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本次申报推荐工作,将学校的有关政策宣传到每位教师,组织教师积极申报。
  3、各教学单位应以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为主要评价指标,同时兼顾教学态度、课程建设等其它方面教学工作,择优推荐教师人选。
  4、各教学单位填报“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价推荐表”,于20111111日前交到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(1号楼509房间)。
  根据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工作有关要求,二级教学单位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评价细则,应以课堂教学效果为主要评价指标,以聘请校内外专家听课为主要评价方式。评价细则报学校备案,并向全体教师公布后实施。
  联系人:赵金龙 电话:82589153
  附 件: 报名推荐表.xls 

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�一一年十一月三日